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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首次解释《财神到》拒演风波

1999-07-3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林靖 通讯员 马军 我有话说

由于“小燕子”赵薇拒演《财神到》,其母校北京电影学院上月底被北京亚环影音制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电影学院数次声明对此事十分震惊,但始终无法拨通这位学生的手机以取得联系。直至本月28日上午,学院与亚环公司在海淀法院庭前交换证据时,方附上了赵薇的亲笔信,首次对此事作出解释。

亚环公司今年曾就《财神到》一剧先后与电影学院和赵薇本人进行商谈,赵薇同意出演该剧,并约定4月3日到剧组量头套、头饰、服装等个人拍摄用品尺寸,10日正式报到。赵薇的失约令亚环公司大为气恼,认为其违约行为给公司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延误了剧组拍摄时间,使公司在该剧的商业运作蒙受了巨大损失,要求电影学院赔偿经济损失113万余元。

电影学院于答辩期内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在致亚环公司的函中写道:“对于我院表演系学生赵薇未能履行合同按时去贵公司电视剧《财神到》摄制组拍戏,表示歉意。”而赵薇的亲笔信就附在后面。

赵薇解释说,《财神到》制作方一直未将剧本给她,直到临行台湾那一周她才看到剧本,但角色颇似其一贯所饰演的角色,无法将其区别于还珠格格,赵薇担心会被观众定型,被认为是一个只会在荧幕上装疯卖傻、哗众取宠的本色演员,因此想解除拍摄《财神到》一剧,遂对剧组讲要到台湾进行文化交流,不能演出,还跟张国立老师谈理想和追求,但均不成功。赵薇承认,电影对自己这个初出茅庐的学生来讲充满了吸引力,至于张国立老师对媒体说她接受台湾制作人50万元定金冒险犯难去拍电影,实际上该片是由上海电影制片厂和香港思远公司合拍,无台湾投资成份,怎么会有收取台湾制作人巨额定金的事。不过,赵薇对自己未遵守校方和亚环公司所订合约,招致后来给校方带来麻烦感到很抱歉,同时也对自己的“无知莽撞行为”向亚环公司表示道歉。

此案的审判长陈争争主持了原告亚环公司与被告电影学院双方的庭前证据交换,但赵薇是否会卷入诉讼、并承担违约责任,有待于案件的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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